在胡锦涛总书记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民在线交流后,基于网络的民意表达得到了一次积极的回应。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益派市场咨询公司对2874人进行的调查显示,67.1%的公众认为互联网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官方了解民生、体察民意的重要途径”,61.7%的公众认为政府重视与民众的沟通与交往,这次总书记与网民的交流是“民主政治的积极实践”。本次民调还显示,56.8%的公众认为这次交流“开了历史先河”,说明中央对网络民意的前所未有的重视;52.4%的公众认为在这次交流之后,中国网络会更有活力,网民社会参与意识会更强。
互联网在民间社会的勃兴已经是不可忽视的现实,但中国网络会不会更有活力,网民社会参与意识会不会更强,尚不能下断语。互联网毕竟只是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的生活;互联网也毕竟只是人们表达意见的一个渠道,而不是全部的渠道;互联网的管理毕竟还是和其他部门的管理一样,会遭遇一些现实中的暗流。这就好比我们似乎熟稔的网络民主一样,核心词应该是民主,而不是网络。在网络民主这个政治话语体系中,网络是为民主服务的,网络可以是民主的载体,却不能是民主的根本。换言之,不是参与了网络发言就实现了网络民主,网络民主归根结底也是属于民主的一种,不能也不可能脱离民主的基本要素而自成一派。
报道说,中国的网民数量已达2.3亿,这股力量从最初的懵懂已经蜕变为今日的敢于针砭时弊、理性议政,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在社会各种问题和灾难出现的时候,总会听到网民们发出的声音,其中不乏华南虎事件、厦门PX事件、重庆钉子户事件等公共事件里发挥的关键性作用。但网友们的进步是不是已经完成了对网络初级阶段的跨越?是否已经完成了向网络公民的转变?在互联网上,理性的声音是否盖过了那些所谓的网络暴力、民粹主义?
确实不好下断语。互联网在中国是在一点一滴地进步,但这个进步并没有一飞冲天,互联网的江湖依然复杂无比,依然鱼龙混杂,有时也泥沙俱下。作为一个较易采集信息的渠道,互联网所展现的民意也是多样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有效利用网络民意呢?如果依据民意来施政,依据哪方面的民意呢?这是通向网络民主的一个大问题,如果选择性听民意,那么也就会出现依据喜好选择性施政和执法的现象了,这却是和民主不搭界的。通向网络民主的第二个问题是,网络是个具有匿名性质的发言场,如果有人或者有组织刻意协调人手进行针对性发言和引导,那么,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民意是否具有客观公正性?如果不具备客观公正性,不符合公共利益,政府是否要依此调整具体施政方略?通向网络民主的第三大问题是,如何判断网络民意的公共利益属性,判断标准是什么,由谁来判断,判断本身的民主执行力如何?
从这些问题出发,中国的网络民主事业不过刚刚有了一个好的开端而已。作为民主形式的一种,网络民主在中国的民主事业中已经“出席”了,这当然是进步的表现。作为代议制民主国家,网络议政平台的搭建可以为中国社会各界提供一个新的议政渠道。但民主从来不是完美的,它只是迄今为止最不坏的形式,目前发现的最好的形式。因此,即便对于网络民主本身而言,也还需要不断地修正,警惕民主的走样,从而推动中国特色民主事业的发展。(周虎城)
责编: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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