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农村初中和农村小学食堂一律取消承包经营;农村完全中学食堂根据高中和初中学生不同比例,由各设区市决定是否承包经营。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不得承包经营的原则,由学校自主实行公益性经营,加强管理和监督,明确食堂及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规范操作和运行,给寄宿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为保证农村寄宿生的健康成长,通知明确,将在全省推广实施 “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免费营养早餐工程”由一个蛋、一杯豆浆(或稀饭)、二至三两馒头构成,由每所寄宿制学校统一组织发放。 (记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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