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给予足够的认识与支持,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保护和开发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分级保护制度,负责统一协调、指导保护工作
●开发和保护并重,避免开发活动时文化遗产的破坏。培训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接人才队伍,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队伍中,要吸收文化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水准。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
●推动民间非物质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展形成文化产业,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文化遗产列入保护名录之后应积极推动产业化发展,对具有开发价值的项目予以政策倾斜,鼓励民间资本开发
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漫长的农耕文化历史,以及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态,显现了中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十分丰富及天才的艺术创造,有极高的历史价值,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或世界第一。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人类文化遗产可概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化遗址、遗存、文物、文献等;一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以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技艺、技巧和瞬间表现形式传承的文化遗存,是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文化的重要传承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口耳相传,诉诸视听而疏于记录和固态化。因而常常是转瞬即逝的,不可再生的。一旦消亡或流失,在落后的记录手段和技术条件下,基本无法恢复或再生。这就意味着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丰富,但也很脆弱。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整理和保护行动落后于它的消亡速度,呈现出岌岌可危的现状,如民间戏曲、戏剧在衰落,年画、剪纸、皮影正在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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