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的范围相当广,几乎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就是人们曾经有过的、甚至现在依然存在的生活方式。既然是生活方式,就会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为什么党和国家要花这么大的力气来保护和传承它呢?
周和平:如你所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各民族的民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文字,也包括各种传统艺术如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各种民俗礼仪、节庆和民间传统工艺等。
我们之所以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因为它源于各族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体现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生活方式、道德观念、审美趣味和艺术风格,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象征和民族精神的结晶。它生长于民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无论是在价值观念上还是在艺术形式上都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它蕴涵着深刻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理念以及爱国为民、重诺守信、勤劳勇敢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当前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文化资源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文化基础,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以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重要特征,对此,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鼓励和支持传承人的传习活动?
周和平:我们命名和认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07年6月,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包括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五大类。第二批551名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和民俗五类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也于今年2月15日正式公布。今后,我们还将分期、分批公布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我们还将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确保传承人有效传承,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对于生活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适当补助,建立传承经费保障机制。此外,我们还积极推动“非遗”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或传习所的建设。有计划地鼓励各地建设“非遗”专题博物馆、展示中心或传习所,积极发展民营博物馆,推广有益经验,抢救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和资料,建立并完善保管制度。
记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全民的事业,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
周和平:是的。在充分依托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以多种形式为“非遗”保护培养一批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同时,我们还鼓励民间社团、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志愿者,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队伍。我们还注重加强“非遗”的普及教育。文化部将与教育部等部门协商,把“非遗”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课程,进入大学,使青少年近距离感受和了解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记者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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