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爱亲模范沈利萍
编者按 在2月18日召开的全区思想道德建设动员大会上,宁夏首届道德模范沈利萍、丁丽萍、白春兰、者连成、王新宁、王新生、张志福、赖清林、卢雪鹏 、冯志远受到表彰奖励,本报从今天起,开辟《宁夏首届道德模范》专栏,介绍10位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沈利萍,宁夏书画院一级美术师。
1993年银川“7·23”空难,造成沈利萍年仅12岁的儿子王嘉鹏下肢截瘫,丈夫也身受重伤。5年中,她以善良、宽厚的品格和无私的母爱,帮助儿子战胜残疾,使儿子成为一名富于爱心、品格高尚、热爱祖国的优秀青年,被挪威人誉为“中国英雄”。她在与婆婆生活的十几年里,饮食起居、护理老人是她每天必做的家务,她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婆婆。在她长时间的言传身教下,年幼的儿子也懂得了孝老的道理,有好吃好用的都先让奶奶享用。她经常告诫弟弟妹妹和下一辈,孝顺父母不仅是为人子应尽的责任,也是教育后代的重要方式,只有自己亲历亲为,才能真正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在父母眼里,她是一个孝顺的女儿;在丈夫眼里,她是一个贤惠的妻子;在孩子眼中,她是一个善良、智慧的母亲和长辈。沈利萍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母亲,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知识女性。她以坚强的毅力,克服种种困难,始终坚持艺术创作,先后有十多幅作品入选国际、国内大型画展及画集,并多次获奖。她在完成创作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绘画艺术作品。
2001年以来,沈利萍先后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母亲”、“中国十大巾帼英才”,荣获“宁夏十大女杰”称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及“中国十大女杰”提名奖。她的自传体小说《妈妈再生你一次——我与空难的儿子》,在全国发行,受到读者好评。2004年10月被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授予“关注未来·关注孩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传播行动”形象大使。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挪威NIK国家电视台等多家电视台及媒体报道。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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