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2月20日讯(通讯员 陈南生)近日,龙岩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结200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并通报了200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研究了200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路;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龙岩市迎接全省第十届(2006-2008年度)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初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文明城市考评体系》(2006-2007年度初评)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分解意见、《龙岩市2006-2008年度省级文明县城、城区初评(实地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研究确定了龙岩市第二届创建文明旅游风景区评选命名表彰名单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命名表彰方案。
会议强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一要服务发展。所有文明的产生、发展无不建立在物质文明发展和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龙岩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是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围绕产业、基础设施、城市三大体系建设,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增强主动性,找准着力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创业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谋发展、议发展、促发展的意识,激发人们创新、创造、创业的热情,全市上下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会环境,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人人促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要打造品牌。要充分发挥闽西红色、客家两大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实施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加大扶持,加强宣传,注重提升,打造一批像全国道德模范王树先,红土地千里文明长廊、“十个一”系列活动等能够代表龙岩形象的品牌,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创造力、吸引力和影响力。龙岩市有形的品牌有永定客家土楼、冠豸山风景区等,而无形的品牌就是红土地涌现出来的像王树先这样的全国道德模范的精神。品牌需要继续培育,强化总结,继续宣传,继续提升;
三要着眼利民。立足于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力求各项创建活动都能够更贴近群众一些,做得更实一些,让人民群众从精神文明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群众的欢迎,群众的接受和群众的满意就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要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四要总结经验。近年来,龙岩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比较好的经验,在创建中摸索出一些好的途径好的办法,也有一些创建经验创建特色走在全省前列,因此要及时回顾及时总结,要经常学习他人的经验取人之长补已之短,要补缺补漏,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五要加大宣传。龙岩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品牌如红色品牌,客家品牌,闽西红土地千里文明长廊等等优势品牌、亮点工程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要形成老区独特的优势和品牌;
六要强化责任。针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查找原因,落实措施,有序推进。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紧密联系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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