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广电局、体育局,中直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文明办:
根据2008年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及《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央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将组织开展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大力普及奥运基本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引导广大群众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和谐,为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办单位和组织机构
礼仪知识竞赛由中央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共同主办。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任主任,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同志、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同志、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同志任副主任。由主办单位和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有关部门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央文明办)。
三、竞赛方式及实施步骤
礼仪知识竞赛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为基本教材,采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三种方式进行。
1、平面媒体知识竞赛。2008年2月,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中国体育报等中央媒体刊登50道“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试题,公民个人均可参赛答题。
2、网络媒体知识竞赛。2008年2月,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中青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等网站,开设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栏目,刊登50道竞赛试题,请网民参赛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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