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很长时间以来,我国偏重对有形文物的保护,对民间无形的文化传承不够重视,这种不平衡格局在近几年开始被打破。文化部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2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非遗”保护工作经费达到2.36亿元。2006年,我国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民间文学、曲艺、民俗等十大类共500多项。目前,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从民间来,到民间去,“非遗”保护离不开社会认同与公民责任。据了解,文化部、教育部等部门计划将“非遗”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民歌、民乐纳入中小学音乐课,将剪纸、年画纳入美术课,将传统技艺纳入手工课,组织“非遗”走进大学,使青少年能够近距离感受和了解我国优秀传统文化。
从今年开始,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与春节一起,被列入法定假日。这个变化意味着,社会公众对传统文化的呼唤,已提升到国家高度。
警惕商业化的“开发性破坏”
“非遗”热是学者和社会舆论多年呼吁的结果,但现在不少专家提出,对“非遗”的保护应格外慎重。他们最担心的是,遗产的历史原貌得不到尊重,在“保护”的名义下遭受新的破坏。
自2004年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我国对“非遗”的保护越来越热,目前,各地政府、企业都在积极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指出,最好的保护就是保持原汁原味,应警惕商业化引起的“开发性破坏”。
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所长刘铁梁认为,我国传统民俗是在长期的民间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内在生命力和独立性。“除通过各种表演、宣传造势外,保护工作更应注重‘非遗’本身的传承环境和内在纽带不被割裂。”
中国政法大学世界遗产法教授刘红婴撰文指出,“非遗”及其扎根、生长、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是其作为遗产的整体价值所在。
在旅游景区,不少已列入各级“非遗”名录的手工艺品实际上出自工业生产线,沦为廉价、粗糙的商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忧虑地表示,现在,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十分盲目,流水线式的工业操作模式严重破坏了这些宝贵遗产的独特品质。
针对“非遗”先经济化后保护、自救的观点,田青认为,这无异于“自杀”,是在毁掉“非遗”的未来。
“‘非遗’是中华民族的DNA,一些传统工艺经工业化生产后,已完全改变了其原有属性。如何保护好‘非遗’的原始种子,是一个极其严肃的课题。”田青说。(记者张舵、崔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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