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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公布高考加分大体框架 7类考生可加分
http://wmf.fjsen.com 2008-02-13 15:54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高考加分标准和照顾范围已公布,7类考生可享受加分,3类考生可得到照顾,加分不能超过20分。省教育厅12日消息,目前的加分条款仍是大体框架,我省仍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总体来看,今年有资格获得高考加分的对象和去年一样,要注意的是,已公布的加分条款只是一个大框架,因为我省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一些修改,不过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项目不能超过加分框架,如果确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其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而且,省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校。

  根据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奥赛获奖者、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等,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并且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这三类考生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据悉,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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