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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靖县文物工作者在南坑镇村雅村发现一块清代道光时期所立,记载着当地赖氏去台子孙回乡买地出租,租金作为祭祀祖先费用的石碑。
这块石碑高100厘米、宽50厘米、厚10厘米。从石碑的文字记载来看,立于清代道光二十六
年五月,距今已有161年。碑文共有182个汉字,其中写道:村雅村赖氏第三、四房子孙移居台湾上淡水、内港后,为表达思念祖先之情,集资回乡购买田地,用田地出租的收入作为当地乡亲每年祭祀祖先的费用。由于相距家乡遥远,担心田地被盗卖,所以立此碑记告诫有意买此田地的人不要购买这片田地。(刘文福
陈卫铧 刘文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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