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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州市酝酿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不过学杂费如何免,目前的具体方案还在讨论中。不过免交学杂费的时间已经确定在2008年春季,届时,福州将有28.6万中小学生不用交学杂费了,只交课本费和代办费,如果
是寄宿生,再加个住宿费就够了。
据了解,免交学杂费的范围涉及福州市公立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从目前的收费标准来看,永泰、平潭的初中学生每学期可以免140元,其他地方的初中学生可以免180元。如果是小学生,永泰、平潭两个地方的学生可以免100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课免80元),其他地方的小学生每学期可以免140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学生免120元)。
福州市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一政策实行以后,学生上学只要交课本费就可以了(如果是寄宿学生还要交寄宿费)。从目前的收费标准来看,小学生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课本费不等,初中三个年级的收费标准也不等,但总的来说,小学在50元左右,初中在100元左右,这将大大减轻市民的教育费用。
据悉,目前福州市在减轻百姓教育费用方面有多项举措,例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中职学校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等等。对于城市低保的市民,也实行了“两免一补”等优惠政策。
同时,关于全省的城市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方案也正在讨论中,不日将公布。
另外,福州为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2008年,已实现“双高普九”的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每名学生公用经费财政及税改转移支付投入部分,小学不低于100元,初中不低于250元,有财力的县(市)区能高尽量高;未实现“双高普九”的县,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及税改转移支付投入部分,有条件的争取年内小学不低于70元,初中不低于200元,积极推动同一区域内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相对均衡。(记者
齐榕)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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