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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布和使用"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主题标识的公告
www.fjsen.com 2008-01-21 17:47   来源:中国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由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组织开展的"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主题标识征集活动已圆满结束。经评选,确定以"龙、长城、汉字'文'"为基本元素的设计方案最终入选。该标识的所有权、使用权、解释权归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共同所有。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无偿使用该标识于社会公益事业;若用于任何以商业性、营利性为目的的活动,均被视为侵权。该标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央文明办 国家旅游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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