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最近下发通知,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点,制定和调整门票价格应充分考虑群众消费水平,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利益。
近年来,许多景点管理者纷纷大幅提高门票价格,“门票经济”愈演愈甚。虽然各地景点门票上涨的理由都说是为了弥补资金缺口,其“远瞩”是景区可以达到更好保护的目的。然而笔者看来,这是一种根本站不住脚的狡辩,其实质是经济利益的诱惑。
风景名胜固然应该得到保护,但保护的同时更应该以合理的门票价格向社会各界开放。景点门票价格过高,只会把一部分人拒之门外,剥夺了低收入人群游览参观风景名胜的权利。一些地方将涨价的门票变成了当地的摇钱树,完全抛弃了公共资源本该承担的社会职责和公益角色。
因此,发改委要求:各游览参观点不得通过提高门票价格大幅度增加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一旦门票进行上调,3年内不得再次上调票价等。这些具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使景点票价涨幅受到限制。
其实,增加收入并不一定要靠门票涨价来实现。杭州市审计局近日公布,西湖免费开放使景区管理部门增收逾亿元,带动了杭州旅游产业新增经济效益上百亿元。笔者认为,各地景区也应在“免费西湖”中受到启示,真正懂得“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真谛。
责编:刘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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