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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旅游部门开展提升旅游文明素质行动新热潮活动
文明风   |  时间: 2008-01-21   |   文章来源: 宁德市旅游局
 

    一、加强景区管理,积极提升服务质量。
   
    市旅游局要求各地健全各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导游员文明导游,用语规范,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卡上班,景区内商品一律明码标价,并成立了物价监督小组,定期进行监督,建立游客文明行为监督岗和纠察巡逻队,随时随地纠正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二、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文明旅游。

    寿宁县旅游局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带头传达宣传活动精神,对整个活动进行具体安排,春节期间发放《中国公民出国(境) 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宣传材料约1000份。柘荣县旅游局将《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在景区、旅行社、旅游定点单位进行张贴发放,在《东狮山报》上刊登。霞浦县旅游局在杨家溪景区设置标语牌、宣传画和公益广告,在景区门票和导游图上加印提醒游客文明旅游的提示语句。周宁旅游局将网站下载的“主题标识”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公约》结合景区特点制作了挂图、横幅、标语在景区旅行社门市部张贴,发放《热爱山水、做一个文明游客》倡议书3000多份。福鼎市太姥山管委会结合开展“和谐旅游树新风,优质服务创品牌”活动在景区宣传《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福安市旅游局组织宣传队在公共场所发放宣传单,在旅行社社门市部、宾馆、景区、公园等地张贴《中国公民出国(境)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责任编辑:赵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