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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五日游变成"深圳住三天"?
文明风   |  时间: 2008-01-21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旅行社疏忽导致游客无法出关

  满怀憧憬的旅行竟变成了一场噩梦。两名女旅客报名参加中商国际旅行社的港澳五日游,因旅行社工作人员办理签注过程中的疏忽,导致两名旅客被滞留深圳长达3天。回京后,旅行社以合同中未注明责任为由拒绝负全责,称此事应由司法机关处理。

  两名游客:

  滞留深圳酒店呆3天

  2月初,来自河北、在京工作的刘女士和朋友一起报名参加了中商国际旅行社的港澳五日游。她们都有港澳通行证,但由于户口不在北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去香港要到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签注。当时她们觉得此事稍微有些麻烦。刘女士声称,当时接待的李小姐承诺可以给她们代办签注,于是就马上交了团费。“没想到,噩梦就此开始了。”刘小姐说。

  2月10日下午,她们随团到深圳海关准备出关时,却被海关工作人员告知:“通行证未在户口地签注,不能给予放行!”原来,李小姐根本就没帮她们在原籍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签注。

  刘小姐焦急万分,马上联系李小姐,被告知要她们原地停留,3天后去珠海和旅行团一起回京,回北京后再行解决。“当时,她还承诺在合适的价位下承担我们在深圳的开销。”刘小姐向记者表示。

  此时,两人身上只有几百元现金,根本无法在深圳长时间停留,家里帮忙联系了一个香港朋友。香港朋友马上开车来送钱接济她们,两人直到晚上将近10点才住进酒店安顿了下来。“那3天什么都没干,就在酒店里打发时间,等着回去。”刘小姐说。

  第四天,她们坐船去了珠海和旅行团会合返回北京。“看见其他旅客兴高采烈的样子,我们心情真是沮丧到了极点。”刘小姐表示。

  旅行社:

  只赔400元其他不负责

  回到北京后,李小姐却表示公司已经春节放假,无法解决。春节过后,两人找到旅行社理论。而李小姐完全不承认自己的承诺。据刘小姐称,由于双方情绪比较激动,当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第二天,旅行社的周经理和她们进行沟通,提出每人只能返还400元钱,其他的一概不负责。“可我们光在深圳就花了2000多啊!”刘小姐很不满意。

  记者随后联系了旅行社的周经理。周经理首先承认确实有此事发生,但不承认有吵架行为。“李小姐已经离职了,合同里也没有体现李小姐对她们所作的承诺。再说她们去过香港,应该懂得程序,此事双方互有责任,我们赔偿她们400元,已经是表示了最大的诚意,如果他们不满意,可以找相关部门投诉。”

  管理部门

  旅行社口头承诺

  游客切勿轻信

  一位在旅行社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对记者透露,目前旅行社合同文本中的文字游戏很多,游客很容易受蒙蔽,而监管部门必须依照合同来查办,所以旅行社根本不怕告,一般游客也耗不起,因此,游客往往只能吃哑巴亏。这位工作人员还说,比如像刘小姐遇到的这种帮助办理异地签注的口头承诺,只要旅行社没有写到合同里,他们完全可以事后不认账。

  对此,北京旅游质量监督局的工作人员称:“游客在参加旅游团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合同文本细节,对于旅行社的所有承诺,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一定要写到合同里方才有效。要懂得科学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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