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玉帆
按照新修改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城管部门将着重对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以及长期遗弃或不按规定停放各类非机动车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自行车随意停放可能被拖走,而在公共场所堆物堆料以及摆摊设点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月2日《北京晨报》)
在这次因新市容环卫条例实施后,城管部门将开展的首次全市性大型专项整治行动中,有两个清理整治方向是很引人关注的。其一是长期以来的城管老大难问题:违规摆摊设点现象;其次便是以自行车为代表的非机动车的停放问题整治。这两类现象在城市街景和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从管理角度看,其与城市市容环境的形象整洁度、美化度相关联,规范适宜的常效管理当然是必需的。但纵观此次专项整治的矛头所指,有几个牵涉日常民生之需、或是民生之急的“盲点”同样令人关切。
众所皆知,在像北京这样外来人口密集的大都市中,违规摆摊设点现象的存在是有其特殊社会背景的,因此种经营方式的准入门槛低、投资少、经营自主性较强等先天性优势,而颇为一些困难、弱势的外来群体青睐;同时,它的小规模、流动性强等经营特点,也决定了其间接形成了向消费受众和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到位的日常生活服务的特点。
可以想象,随着此次全面清理整顿行动的开始,一些在夹缝中生存的摊位街将前途难测,由此很可能将造成这样一幕民生图景:很多摊户将失去赖以糊口裹腹的生存“命根子”,而居民们也将失去那些极为便捷的小街购物“天堂”,唯一“获胜”的只是好看的城市市容和秩序。
而在诸如自行车乱停将被拖走的管理威慑下,同样可能淹没着众多民生“冤屈”:在北京的很多街区地段,并没有适宜便捷的自行车集中停放区,那些恰好因急、因事停驻的自行车一族,会不会阴差阳错或“不幸”沦为违规者呢?更何况,自行车的使用特点和优势就在于其灵活与便捷性,倘若时时以机动车式的管理模式和苛刻要求来束缚其手脚,则自行车的使用与生存价值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与在寒风中守候的艰难摊户们一样,自行车族所代表的权利身份是卑微弱势的,他们的物质随时可能被雷霆而至的管理之手拖走,可是,那些永远环绕老百姓的民生之需、民生之急能够被一一拖离吗?
由此人们不能不感到疑惑:好看的城市市容真的无法与民生之需、民生之便利共容、双赢吗?在二者之间,真的没有一种便宜得体的管理选项吗?
责编:闽海沧龙
2007-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