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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繁荣 出路在改革
文明风   |  时间: 2008-01-21   |   文章来源: 深圳新闻网
 

第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17日在深圳开幕。

  从2003年6月开始的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开始,到今天已经近4年。4年时间,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怎样的进展?在5月18日,第三届文博会开幕第2天,一场事关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发展之路的论坛在深圳麒麟山庄举行。在这个名为“第三届文化发展战略论坛”的会议上,记者抢先拿到了中宣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状况年度报告》课题组发布的《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状况报告》(2007)。

广东、浙江两省已全面推开文化体制改革

  报告的数据表明,文化体制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003年6月,中央确定了9个地区和35家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地区和单位。之后,改革分三个层次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先行试点的9个地区率先由点到面全面推进;其余大部分地区先试点后推开;个别地区先调查研究,待条件成熟时确立试点地区和单位。目前,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其余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先后制定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广东、浙江两省已全面推开。总体看,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呈现由东往西剃度推进的态势。

全国23个省(区市)组建了新华发行集团

  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培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文化市场主体。报告中指出,在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转制和改制中,出版发行行业始终走在了前列。全国28个省(区市)的新华书店注册为公司,已有23个省(区市)组建了新华发行集团,实现了省内或跨省连锁经营。在出版社整体改制中,地方出版社行动较快,已完成整体改制的图书出版社约占地方图书出版社的20.7%。

  与此同时,高校出版社的转制刚刚起步,共选择了18家高校出版社进行试点。

  全国国有电影制片厂11家完成转制或改制,占国有电影制片厂的1/3。

新闻媒体的剥离转制稳步推进

  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将发行、广告、印刷和传输等经营性业务剥离出来,组建服务于主业的经营性公司。报告明确显示了,在推进速度上,新闻媒体的剥离转制明显快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整体改制。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之前批准成立的报业集团和广播电视集团(总台)行动较快,目前已进行剥离转制的分别有24家和3家,分别占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总数的60%和72%。报告中特别指出,新闻媒体在剥离转制特别是同业外资本进行合资时,既要符合投融资政策,坚持业外资本不得介入宣传业务,又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文化安全。

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进三大改革

  文化事业单位深化改革主要推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等单位进行了探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无论是定位于公益性,还是实行事业体制,绝不意味着游离于市场经济体制之外,更不是回归旧体制,而应当积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趋势,构建新的内部运行机制。

鼓励非公有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目前,全国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的制作的民营投资主体逐步增多,其中,电影业的民营主体参与部分约占80%的份额,在电影院的建设上,70%由社会资金和少量外资投入。按照我国法律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积极引进外资,到2006年底,全面开放了出版物分销和印刷领域。

2006年73部影片海外销售收入超19亿元

  报告还提到,借助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或采用现代传播新技术,坚定不移地推动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提高。同时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增强我国优秀文化实力和竞争力。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06年,我国共有73部影片在44个国家和地区的影院及电视台播映,全年电影海外销售收入超过19亿元。

“三早”(早改革早主动早受益)不让改革者吃亏

  报告的最后一段,对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要求。即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目标,鼓励法人交叉持股,大力推动产权改革,打破行业界限,推动资源整合,尽快培育一批竞争实力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条件成熟的要优先推荐上市,使其尽快成为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在市场上抢占发展的先机。报告还要求尽快制定向先行改革的地区和单位在政策和资源上倾斜的切实措施,确保早改革早主动、早受益,不能让改革者吃亏。(记者 张玲 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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