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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风7月31日讯(记者
赵舒文)为发挥先进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经中央领导批准,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第五个“
公民道德宣传日”共同评选表彰一批全国道德模范。7月27日上午,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在北京联合召开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电视电话会议,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吉炳轩、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陈荣书、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尔肯江·吐拉洪、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洪天慧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做法作了深刻阐述,提出明确要求。与此同时,中央四个主办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方案》。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之后,福建省文明办即召开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提出贯彻全国会议精神的初步意见。
31日上午,福建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协调会在福州隆重召开,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朱清以及各市、县、区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和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会上,朱清就评选工作目的以及要点做了详细介绍。他指出,今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6年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八荣八耻”教育和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公民道德建设新高潮,涌现出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今天,省文明办牵头,召集专题会议,请各设区市文明办负责同志到会,与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领导一起,研究、部署、协调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做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省委宣传部宣传处、新闻处负责同志也一起研究和参与这项工作。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朱清

会议现场
本次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在各地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其余入围人选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我省成立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创建处。各设区市相应成立由文明办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参加的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发动本地群众推荐、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工作。
朱清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营造氛围。二要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合力推进。三要面向基层、群众为本、注重实效。要求各部门、各地抓紧时间,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抓住大好契机,推进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活动组委会将在东南新闻网和《福建日报》公示我省拟推荐上报的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